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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就是共同合作

  • 作者:荒木經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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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就是3P!哈哈哈哈哈哈哈。

攝影是一種採訪。和採訪是同樣的道理,要從對方身上挖出一些什麼。所謂的採訪,不就是從對方身上挖出重點嗎?因此,攝影不是「表現」,而是「引出」。不是要表現對方的特色,而是引出特色。

至於我嘛,總歸是支持人性本善啦,我只會引導出對方善的那一面,不拍邪惡面。不是有人說拍攝人物就如同繪畫一樣,要讓對方以自己心中的形象呈現出來嗎?那種的不行啊。攝影師一定要讓被攝體自己想要展現內心的一面(笑)

拍攝照片不是要同化彼此的觀感,甚至可以讓對方有被侵犯的感覺哩。「同化」,如果用雙關語來說,也可以說成「道化」(日語發音相同)吧。就像是……兩個人合作產生的「異化作用」。

以前沒有發現的部分,透過攝者和被攝者的合作,變化出另一種樣貌。照片不是拍攝者自己的創作,而是被攝者與攝者共同完成的喔。若要用「創造」或「創作」這種字來形容的話,那就一定要包括我剛才所說的「共同合作」。所謂的攝影,就是一種共同作業。如果再加上相機的話,那就是三個共犯了。所以我才說攝影是3P嘛!

所謂的攝影,就是人生,是人生的原點喔。一個人是無法獨自活下去的啊,一個人太寂寞了。無論任何人,如果在生命當中沒有他人相伴,人生也沒什麼樂趣。上帝就是這麼創造人類的。先試著依賴某人吧,無論這個人的存在是會成為助益或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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