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基本原則-對比
- 作者:麥可.弗里曼
構圖在本質上就是要去組織、有秩序地安排視框內所有可能的圖形元素。這是設計的基本要件,而攝影在這方面的基本需求,就和其他任何平面藝術一樣。它所面對的風險也一樣:在紙上詳細敘述一項技巧,可能會被當成教條式的規則來解讀。尤其重要的是,要將基本設計當做一種探討的形式、一種心態,並總結手邊所有訊息資源,而不是在倉促之間定案應急。
這和學習語言很類似。把視框當作內文脈絡或背景,設計基本原則便是文法,圖形元素是字彙,而過程則是造句──攝影中這些形態的組合方式,便決定出它的特色。
在某個程度上,攝影的設計原理不同於繪畫及插畫。大多數情況下,這樣的比較並沒有特別意義,但我們必須了解設計確實有客觀原則;也就是說,它們無關個人品味。它們說明了某些照片留給人某種印象的原因,並且以特定的方式去安排畫面,何以會產生某種預期效果。
最基本的兩大原則是「對比」和「平衡」。對比凸顯了照片裡圖形元素(像是影調、色彩、形態等等)的不同。兩個對比的要素會加強彼此的效果。平衡與對比的關係密切,它是對立元素之間的主要關係。解決了平衡的問題(例如色塊之間的平衡),影像便會有均衡感。如果這個問題沒有解決,影像看起來就會失衡,令畫面出現緊張感。
極度平衡、極度對比,以及介於這兩者之間的所有類型,在攝影中都各有其功能。人的視覺會追求和諧,不過這並不代表構圖就非得和諧不可。故意不讓眼睛看到完美的平衡,能使畫面更有趣,而且有助於攝影家激發出預期中想要的反應。有效的構圖並不只是為了以眾人熟悉的比例製造出溫和的畫面,它還能給予人視覺上的滿足,但好的設計終究以實用為目的。它的出發點是,攝影家對於照片的潛力和畫面所應該達成的效果,要有明確的想法。
最後一點,設計必須適可而止,以觀眾對攝影現有的認識為限。這群觀眾可能對設計技巧一無所知,但由於過去看過無數影像,耳濡目染之下,對藝術的傳統也會有所體會。舉例而言,我們一向認為,對焦清晰之處是用來標明趣味點和重點。某些構圖方式被認為是正常的,因此就出現了一些預設標準;接著攝影家就要依據自己的意圖,去決定照片是要滿足或挑戰這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