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基本原則-對比
- 作者:麥可.弗里曼
Contrast 對比
20世紀最具革命性的設計理論,發生在1920年代的德國,其焦點是包浩斯學院。這所藝術、設計暨建築學校於1919年在德索成立,它以實驗、質疑的態度來看待設計原理,因此在該領域舉足輕重。約翰納.伊登當時負責包浩斯學院的基礎課程,而他的構圖理論根植於一個簡單的概念:對比。明暗、形狀、顏色甚至感覺的對比,都是影像構圖的基礎。伊登給包浩斯學生的第一個習題,便是發現並闡釋對比的各種可能性。這些包括大/小、長/短、平滑/粗糙、透明/不透明等等。這原本是用來當藝術練習,但轉換成攝影練習也一樣合適。
伊登的用意是「經由個人的觀察,喚起對主體的熱烈情感」,藉由習題,他讓學生埋頭探索設計的本質。
這個計畫分成兩部分。第一部份比較容易:拍出一組效果對比的照片。最簡單的做法是,從你拍攝的照片中,選出一組對比最明顯的照片。另一種作法比較吃力,卻比較有意義,就是事先設計好一種對比,然後再去尋找符合這設計的影像;換句話說,就是依照需求來拍攝。
計畫的第二部分,則是將兩種極端的對比結合起來,拍入同一張照片中;這個習題需要運用更多想像力。對比的種類不限,而且可以是形態上的對比(明亮/黑暗、模糊/清晰),或是任何一種內容上的對比。舉例而言,它可以是概念上的對比,如連續/間斷;或是非視覺的對比,如喧鬧/安靜。
伊登是充滿熱忱的教育者,他要學生從三個方向來處理對比問題。「一定要運用感官來體驗,運用智力來具體化,再以共感來呈現。」也就是說,每個學生首先必須試著找出他們對每個對比的感受,而不是立即將它當作影像來思考,然後列出表達這種感受的方法,最後再完成這張照片。以多/少的對比為例,最直接的反應可能是一大片東西裡有某一個東西與眾不同,因此跳了出來。但另一種處理方式,則是所有東西都一樣,只是把其中一個置於稍遠之處,讓它顯得孤立。這只是眾多處理方式之中,其中兩個例子而已。
伊登的對比表
點 / 線 面 / 線
平面 / 體積 面 / 體
大 / 小 線 / 體
高 / 低 平滑 / 粗糙
長 / 短 硬 / 柔
寬 / 窄 靜 / 動
厚 / 薄 輕 / 重
明 / 暗 透明 / 不透明
黑 / 白 連續 / 間斷
多 / 少 液態 / 固態
直 / 曲 甜 / 酸
尖 / 鈍 強 / 弱
水平 / 垂直 大聲 / 輕聲
斜線 / 圓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