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的精神
「對所有真正具有洞察的人而言,你的攝影就是你的生活紀錄。」 相機是最常見的現代工具之一,和電腦與手機一樣普及。事實上,有些相機本身就是電腦兼手機。至少在都會地區中,幾乎所有人都拍照,若說有人從未入鏡,大概不太可能。當我們在城市裡走動、購物或是開車時,也都有自動相機對著我們拍攝,而這些相機甚至不是由人類直接操控。 人們有很多理由拍照,更重要的是,照片的用途難以計數,有些動機純良,有些則否。攝影者用照片為節日留念、記錄兒女成長、別具心裁地表現自己、記下自己對世界的觀點,或是用來改變他人對世界的看法。照片也同時可作為個人記憶的居所、歷史文件、政治宣傳品、監視工具、色情作品,或是藝術品。我們認為照片的內容都是事實,但攝影也可以是虛構的創作、隱喻或詩歌。攝影屬於此時此地,但也是最強大的時空膠囊。攝影可以是完全的實用主義,也可以表現夢境。 攝影媒材的目的和理想莫衷一是,所以若只討論單一、一致的攝影敘事就顯得毫無意義。攝影有多種敘事,而這也正是本書所要呈現的。攝影術早在發明之初,便已著手開創許多不同歷史。 攝影的發明者和早期先驅不確定攝影究竟是藝術或科學,因此說它「半藝術、半科學」或許很貼切。時至今日,攝影定位的不確定性依舊在評論家和攝影學術圈中激辯不休,而爭論通常都圍繞在攝影究竟是完全成熟的藝術形式抑或大眾媒體上。某些評論陣營稱攝影為「新繪畫」,但那並不意味著「攝影是不是藝術」此一古老問題已有定論。這個問題從來不曾獲得解答。 當然,拿起這本書的讀者,自然會期待我將焦點放在攝影藝術上。他們不會失望。我確實堅信攝影不僅可以是一種藝術形式,同時也是我們這個年代最重要的藝術形式之一。但我要提出的問題是:究竟攝影是哪一種(或說哪一些)藝術形式?答案並不會一直是繪畫的某種替代品,也不會是某種裱框起來懸掛在藝廊中並以引發美學思考為主要目的之事物。此外,我還會以各種方式討論攝影是如何被視為一種社會藝術,而這樣的觀點並不見得會排除攝影美學,因為美學就如同世上其他事物,也具社會功能。 攝影是一種再現事物的工具,因為太常見,以至於我們經常無法理解這個工具有多麼複雜、棘手。事實上,我們觀看照片時多半漫不經心,稱不上是「閱讀」。我們認為攝影包含了這個世界,而我們詮釋攝影的方式也極其接近我們對世界的詮釋,雖不盡然相同。攝影創造了我們與世界的對話,但這個對話卻從不中立,特別是由衛星或監視器所拍攝的影像。而即使相機本身、甚至攝影者本身是中立的,觀者也從不中立。 1976年,紐約現代藝術館(MoMA)極富名望的攝影部主任約翰.札戈斯基(John Szarkowski)策畫了一場展覽,將攝影畫分為「鏡」及「窗」。在「窗」的攝影中,被攝體超越一切,例如科學紀錄,而攝影者的觀點則為次要。「鏡」則恰好相反,攝影的存在是為了反映攝影家的觀點,例如帶有自我意識的「藝術」攝影。這樣的分界很有效,卻也有其侷限,因為大多數攝影本身就同時是「鏡」與「窗」,而且是失真的鏡像與模糊的窗景。然而,不論攝影有多麼失真且模糊,我們還是應該透過此一媒材的歷史來檢視攝影的意義:不僅是影像在製造當下的意義,還有它們今時今日對我們的意義。這兩者常是截然不同的。 任何人都可以拍照。雖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創造出非凡的攝影藝術作品,但人人都可能拍出好照片。這樣說,並不是在貶抑傑出攝影家的創作,而是為了說明攝影為何被稱為「大眾藝術」。對我而言,攝影史的核心便是在探究是什麼統合了所有攝影家與所有攝影作品,而討論這一點,便是在討論攝影的本質,也就是攝影與生俱來的能力。 作家暨藝術家約翰.史塔特托斯(John Stathatos)曾撰文討論攝影與藝術間的微妙關係,他在文中提出一個問題:攝影的影像,時至今日已被納入「當代藝術的天羅地網。它是否能在純功能性的角色之外,還保有獨立的位置?究竟攝影是否能如過去一樣,保留自己獨特的性格?」而他的答案是:是的,攝影確實可以,而這必須歸功於這個媒材「和現實的獨特關係——攝影與視覺或任何層次的『真相』都沒有太大關係,反而與攝影作為一種記憶線索所引發的感情宣洩有斬不斷的關連。」 「記憶線索」,這真是高明的表達,它將攝影牢牢定位在人類經驗的範疇中。記憶,無疑地,可以如影子般倏忽即逝且虛幻,但依舊有某些記憶是不同的,這些記憶歷久彌新且牢不可破。記憶有溫暖的,有不溫暖的;有壓抑,有虛假的;有共享的,族群的,也有文化的。攝影為所有的記憶效力。人們透過攝影支撐自己對世界的觀點,但快門一旦打開,拍出的影像卻僅能呈現消逝的事物。影像在瞬間成為記憶的主體。當然攝影並不等同於記憶,而只是記憶的線索。影像線索提醒了我們,某些事物確實曾經存在,然而,這只是現實的再現,並非現實本身。 我們都認為攝影要訴說真實,因此,當我們「發現」相機在說謊、看穿了某張照片原來是「擺拍」而成,或某幅影像是經過電腦後製時,總免不了感到失望。在這個Photoshop軟體的時代,過往箴言「相機永遠不會說謊」已被改為「相機總是在說謊」。 然而,攝影影像的真實程度與虛假程度其實不相上下。所有的攝影證據,所有的攝影真實,都需要詮釋。事實上,攝影被視為世界之「窗」,這件事就是這個媒材最大的問題,但這同時也是攝影的潛力之源和迷人之處。這片介於虛構與現實之間的領域,既難以捉摸又蘊含豐富可能,而最出色的攝影作品、最優秀的攝影家,就是在這片沃土上孕育而出。 不論你將攝影視為絕對的真實,或是絕對的虛構,都不影響攝影的基本能力。攝影能帶你親臨現場。如果攝影在藝術性或其他能評斷它的特點上毫無貢獻,那就太匪夷所思了。一如法國文化評論者羅蘭.巴特所述:「這真是令人極為反感的效應。攝影總是使我震驚,而這份震驚不但縈繞不去,且還不斷以新的面貌出現。」 攝影能帶你親臨現場,這不止是在空間層面上,還包含了時間層面。相機是一台時光機,尤其是拍攝與人有關的影像時。攝影能將我們的目光帶到世界盡頭某張離我們最遠的面孔上,或讓我們看到某個已經不存在的人。攝影我們帶到月球,到最深的海洋。相機確實是強大的工具。攝影作品不論技巧有多拙劣,或形式特質有多貧乏,總能使我們暫時停下腳步,因為它帶領我們直接和往日時光接觸,也帶領我們穿越空間和物理的疆界;它使我們立即接觸到久遠的過去和遙遠的彼方,那些轉瞬成空以及流逝的一切。 這就是我將要述說的故事核心。我們利用攝影創造非凡的作品。這個媒材也是推動當代文明形塑神話、禮儀規範和道德的重大力量。但在本質上,攝影就只是將相機對著世界某處,然後按下快門。如同當代偉大攝影家沃克.伊凡斯(Walker Evans)所說,絕大多數攝影作品背後的驅力,是「辨識與誇大的簡單欲望」。 伊凡斯在攝影書寫上的成就也幾乎可與攝影比美,他以文字總結對攝影媒材的看法,這也是貫穿本書的核心理念:且不論人類那神祕且毫不平等的天份、智力、品味及名聲,攝影藝術歸根究柢,便是全心全意觀察後所做出的解釋。 |
- 本文摘自大家出版《攝影的精神: 攝影如何改變我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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